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9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浏览:65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4号,以下简称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现就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面向遴选创建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选树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指2017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学校推荐

1.各学院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组织做好推荐工作。每学院可推荐1个样板党支部和1个党员标兵。

2.被推荐单位和个人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1月12日(星期)11: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至组织部李皎办公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3.各学院明确工作联系人,并填写《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于2021年1月12日(星期)11:00前发送至李皎邮箱

(二)专家评审

党委组织部汇同党委研工部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推荐申报对象名单。

(三)结果公示

推荐对象名单将在市教育两委官方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实名举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将取消相关单位(人员)创建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确定名单

公示结束并进行异议处理后,将最终推荐申报名单报教育部。


附件: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

2.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3.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



                              天津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天津工业大学党委研工部

                              2021年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