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浏览:16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全面了解和日常管理监督,根据市委关于“家访”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家访范围

全体处、科级干部

二、 有关要求

1.工作要求详见天津工业大学干部家访工作办法》(津工大党[2020]134号)。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处、科级干部常住家庭住址信息采集表》(附件1)于本周四(3月18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张振波网络办公邮箱。填好后如有居住信息变化的,应在一周内及时上报。

3.近期将按照党委的安排,有计划的开展家访工作,家访完成后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干部家访情况记录表》于3个工作日内交到组织部行政楼528室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