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岗位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浏览:98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对年轻干部、教师的能力素质培养力度,让优秀年轻干部、教师在实践中拓宽视野、积累经验和增长才干,现面向全校干部、教师有计划开展岗位实践锻炼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实践位的设置与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确定实践岗位设置计划。岗位、工作职责、要求详见《天津工业大学实践锻炼岗位设置表》(附件一)

二、报名人员要求

㈠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爱岗敬业,符合德才兼备原则,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㈡ 专业背景、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满足实践岗位需求。

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实践岗位选派程序

㈠ 推荐与自荐。根据公布的实践岗位,各单位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向党委组织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天津工业大学校内岗位实践锻炼推荐表》(见附件二);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以自荐,填写《天津工业大学校内岗位实践锻炼自荐表》(见附件三)于4月21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528室,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宋筱毓网络办公邮箱。

㈡ 考察与人选酝酿。实践锻炼岗所在基层党组织会同组织部,在对推荐和自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的基础上进行面试,由基层党组织酝酿提出实践锻炼岗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㈢ 研究确定。实践锻炼岗人选经组织部审批后开展实践岗位锻炼工作。

四、实践锻炼岗干部的管理

㈠ 实践岗锻炼时间一般为每个岗位六个月至一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㈡ 实践管理岗人员实行实践岗所在单位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专业教师在实践岗锻炼期间仍承担派出单位原工作岗位的教学、科研任务,除授课外,其余工作时间应全部到实践岗位工作,实践岗位工作量可按相应比例折算一半基本工作量。机关管理干部原则上只在机关内部进行岗位锻炼,参加实践锻炼岗管理干部不再承担原岗位工作任务,全职工作在实践锻炼岗。

㈢ 实践岗锻炼期间,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和待遇均不变。中共党员持介绍信在实践锻炼单位参加组织生活。

㈣ 实践锻炼岗作为实践锻炼方式,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后备干部的重要措施,不直接与干部任用挂钩,但干部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业绩及表现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同时也作为实践锻炼人员今后晋级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践锻炼结束后,一般回原单位工作。

五、参加实践岗锻炼人员的考核

锻炼期满,参加实践岗锻炼人员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实践岗所在单位要实事求是做好工作鉴定,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实践岗锻考核表》(见附件四),由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由党委组织部通报其派出单位。


附件天津工业大学实践锻炼岗位设置表

二、天津工业大学实践锻炼岗推荐表

天津工业大学实践锻炼岗自荐表

天津工业大学实践锻炼岗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