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评选表彰天津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津教党办[2021]16号)和《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津工大党[2021]16号)文件精神,通过组织推荐、评选考察、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等程序,现将天津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对象以及天津工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党委组织部、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反映。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受理部门:校党委组织部、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 办公地点:行政中心505室、120室 办公电话:83955093、83955591、83955181 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