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党委中心任务,制定并实施党的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2.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和校级领导干部评议考核等工作。
3.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处级机构的设置、调整;负责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和管理监督等工作;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配合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选拔和挂职干部的选派、接收工作;负责做好科级干部的选任指导监督工作。
4.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院级党委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负责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建评估等工作。
5.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6.抓好党管人才工作,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7.负责政工队伍的评、训、管、研工作。
8.负责学校组工干部自身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委员、党建组织员和党务干事队伍建设;指导专职组织员开展工作。
9.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高知高干的查体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