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二级单位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规范落实,巩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决定对二级单位开展专项督查。专项督查旨在强化二级单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检查方式
二级党组织自查,实地查阅材料,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必要时听取报告。
三、检查内容
见附件专项督查内容
四、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党组织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1年以来议事规则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书记审核签字,盖二级党组织章)于2021年9月17日交至组织部。2021年9月22日起,校党委组织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专职党务干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具体时间与各单位商定。
附件:专项督查内容
组织部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