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开展校内岗位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浏览:23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对年轻干部、教师的能力素质培养力度,让优秀年轻干部、教师在实践中拓宽视野、积累经验和增长才干,现面向全校年轻干部、教师有计划地开展岗位实践锻炼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践岗设置与人员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确定实践岗设置计划。请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参加校内岗位实践锻炼人员,原则上各学院、各部门最多推荐1人,党委组织部将结合年轻干部培养锻炼计划,并根据推荐人选情况,对实践岗锻炼人员予以确定。

二、推荐人选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爱岗敬业,符合德才兼备原则。

(二)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大局意识,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原则上为科级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优秀青年教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实践岗锻炼要求

(一)实践岗锻炼时间自2022年7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二)实践岗锻炼人员实行岗位所在单位和人员派出单位双重管理,原则上每周不少于累计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长,具体时间可以与岗位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期间由岗位所在单位进行工作考核。

(三)实践岗锻炼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措施,不直接与干部任用挂钩,实践岗锻炼期间的工作业绩及表现,党委组织部将会同实践岗所在单位予以考察和了解。

(四)实践岗锻炼期间,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和待遇均不变。年度考核以原单位为主,并征求实践岗所在单位意见,综合进行评定。

(五)锻炼期满,实践岗锻炼人员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实践岗所在单位要实事求是做好工作鉴定,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实践岗锻炼总结鉴定表》(附件2),由党委组织部备案并通报其派出单位。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6月21日下班前将《天津工业大学实践岗锻炼推荐人选情况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李鑫网络办公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党委组织部(行政中心528)。

 

 附件:

    1.天津工业大学实践岗锻炼推荐人选情况表

    2.天津工业大学实践岗锻炼总结鉴定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