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最新通知精神,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弘扬清廉家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2〕45号)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津党厅〔2022〕22号)要求,现就开展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
二、主要内容
(一)8月份,各党支部要结合“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围绕“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主题,开展1次党日活动,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二)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学习革命前辈、时代楷模家风事迹,学习先锋模范事迹,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座谈交流、参观展览、红色党课、举办报告会等形式,不断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要运用好红色遗址、红色家书、革命文物和纪念设施等各类红色资源,发挥好家风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功能,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清廉家风建设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受优良家风魅力,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聚焦活动主题,认真组织部署,要加强对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和督促,突出活动实效。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策划落实。
(二)创新形式。本月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和形式可以结合本支部实际安排,党支部在组织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可采用线上专题交流、心得分享等形式,提升党日活动效果。
(三)严肃纪律。严肃党日活动纪律,认真记录党员出勤情况,确保全员参与、取得实效,同时组织交纳党费,及时、规范做好支部手册的记录,将党日活动的特色做法及时上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