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牵头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高校党建工作体系的意见》(津党办发〔2022〕4号)部署要求,请各牵头单位对照此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高校党建工作体系的意见>60项任务分解表》(附件1),结合本单位牵头工作,进一步梳理贯彻执行文件的阶段进展。
提交材料如下:
1.结合工作实际,形成阶段进展报告,包括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举措;
2.逐条对照《<关于进一步健全高校党建工作体系的意见>60项任务分解表》(附件1)要求,更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高校党建工作体系的意见>情况台账(截至2022年8月)》(附件2);
3.确定1名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填写《工作联络表》(附件3)。
请将以上材料于8月26日中午前,通过网络办公发送至党委组织部李皎邮箱。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健全高校党建工作体系的意见》60项任务分解表
附件2: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高校党建工作体系的意见》情况台账(截至2022年8月)
附件3:工作联络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