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岗位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浏览:4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对年轻干部、教师的能力素质培养力度,让优秀年轻干部、教师在实践中拓宽视野、积累经验和增长才干,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及年轻干部、教师有计划地开展岗位实践锻炼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提供实践锻炼岗位,可以包含专项工作岗,每个基层党组织需提供1个岗位,机关每个部门至多提供1个岗位,要写清实践锻炼岗位的需求及职责要求。党委组织部将与相关单位协同确定岗位。

二、人选推荐

请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参加校内岗位实践锻炼人员,每个基层党组织推荐1-2人(教职工人数大于100人的推荐2人),机关党委推荐不少于4人,党委组织部将结合年轻干部培养锻炼计划,根据推荐人选情况,与实践锻炼岗位进行匹配,最后确定实践岗锻炼人员。推荐人选要求如下: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爱岗敬业,符合德才兼备原则。

(二)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大局意识,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原则上为科级干部或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日常管理

(一)实践岗锻炼时间自202310月开始至20247月结束。

(二)实践岗锻炼人员实行岗位所在单位和人员派出单位双重管理,原则上每周在实践锻炼岗位累计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长。

(三)实践岗锻炼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措施,不直接与干部任用挂钩,实践岗锻炼期间的工作业绩及表现,党委组织部将会同实践岗所在单位予以考察和了解。

(四)实践岗锻炼期间,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和待遇均不变。年度考核以原单位为主,并征求实践岗所在单位意见,综合进行评定。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基层党组织于922日(周五)下班前将《天津工业大学实践锻炼岗位设置表》(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实践岗锻炼推荐人选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张振波网络办公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党委组织部(行政中心528)。

(二)锻炼期满,实践岗锻炼人员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实践岗所在单位要实事求是做好工作鉴定,并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实践岗锻炼总结鉴定表》(附件3),按时交至党委组织部(行政中心528)备案(一式一份)。

  

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实践锻炼岗位设置表

附件2天津工业大学实践岗锻炼推荐人选情况表

附件3:天津工业大学实践岗锻炼总结鉴定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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